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经济师 > 考试动态 >

国家注册类一级建造师

2025-09-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国家注册类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

#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即可开始从事建造师执业活动。 #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查询相关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

一级建造师2025年的报考条件如下: #

1. 拥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满足对应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

2.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条件。 #

3. 拥有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通常需要从事建筑工程工作满4年或以上。 #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考试是由国家定期举办的,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时刻关注相关考试信息,以最终解释为准。 #

如果您符合报考条件,就可以考虑参加考试了。当然,在备考过程中,还需要认真学习,积极准备,才能提高通过考试的可能性。 #

国家注册类一级建造师的注意事项包括: #

1.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是证书持有人执业的凭证,必须由本人保管使用。

#

2.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

3. 在注册有效期内出现特殊情况,如: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岗位超过六个月,应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

4. 在聘用企业办理变更、延续注册手续的,应当同时为聘用企业办理增项注册手续。 #

5. 申请人的专业、级别、资格等应与所申请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

6.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

-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

-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

-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

-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

以上就是国家注册类一级建造师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