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一级建造师注册
杭州市一级建造师注册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
1. 申请人向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或者向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增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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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登陆中国建造师网下载相应表格,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并准备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3. 申请人将注册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由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查。
4.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予以注册(并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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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
1. 申请人向杭州建设网或杭州市政务窗口提交资料;
2. 网上提交《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及附件资料。注册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若受理,则转交市建委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注册手续; #
3. 市建委业务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意见告知杭州市建委注册中心; #
4. 杭州市建委注册中心在收到审核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并公告原注册证作废。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为政策变化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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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一级建造师注册注意事项如下: #
1.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提交材料,需要填写《杭州市初始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并准备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聘用合同等注册材料。 #
2. 提交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由本人粘贴到申报表指定位置。
3. 申报材料时需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注册申请资格。 #
4. 申请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建造师资格,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不合格的申请人将无法进行注册。 #
5. 申请人需聘用企业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申报材料时需提供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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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报成功后,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杭建管中心综合服务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逾期需重新申报。 #
7. 如申请人原注册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注册证书姓名变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变更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杭州市人事考试部门或者一级建造师相关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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