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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级建造师审核要求

2026-04-2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南京一级建造师审核要求如下: #

1.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将按虚假材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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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历学位信息需与毕业证、学位证信息保持一致,如有不符,需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核查学籍信息。 #

3.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需要提供公司资质、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类资质的相关证明,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免试人员证明。 #

4. 报考级别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对照相应的专业分类确定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其中从事建筑工程管理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为报考资格审核的必备条件。 #

5. 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将供与报名时相同的照片所对应的考生档案库比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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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考生须本人进行资格核验,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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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原则上在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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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南京一级建造师审核要求,满足条件者才可通过审核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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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级建造师审核要求2025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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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报名条件(一)和(二)规定,资格核查将分为“现场审核”、“告知承诺制”以及“网上辅助核查”三种方式。其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考生的资格核查方式为“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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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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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

具体详情请关注官方指定公告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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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级建造师审核要求注意事项如下: #

1.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报考科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2.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不允许修改。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延误注册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

3.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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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并能看到面部特征,因电子照片与本人实际外貌相差较大而影响参加考试和注册的,后果自负。 #

5. 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划分,实行各自负责。凡省直单位(省直报名点代码为“100”)的考生,请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京江南路9号A座510室)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025-86836877);其他各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实际情况的改变而变化,建议咨询南京人事考试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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