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4年第21号: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 2024 年第 21 号
关于对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海关总署2024年第15号公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已决定对以下项目实施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1、符合下列特性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
(1) 航空航天结构件和发动机制造相关设备、软件和技术。
1. 专为钛、铝及其合金设计的工具、模具、夹具和其他工艺设备,用于制造以下任何物品的超塑性成型/扩散连接(参见海关商品编号:、、、、、、、): #
(一)飞机结构件或者航天器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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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航空发动机或航空航天发动机;
(三)飞机结构件或者航天器结构件的专门设计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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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专为航空发动机或航空航天发动机设计的部件。 #
2. 为开发、生产或使用上述 1 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3.用于上述1所列项目的研发、生产或使用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模拟数据等。 #
技术说明:
超塑性成形是指利用超塑性金属材料在特定温度和应变速率条件下的超高伸长率和超塑性,实现成形加工,作为模腔中的成型毛坯,以获得各种所需的形状。 #
扩散连接是指两种相互接触的材料表面在温度和压力的作用下彼此靠近,发生局部塑性变形,原子相互扩散,在界面接触处形成扩散层,从而实现可靠连接的形成过程。 #
(2) 燃气轮机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设备、软件和技术。 #
1.用于制造燃气轮机发动机/燃气轮机叶片和导轨等涡轮机配置部件所需的高温合金的定向晶体或单晶铸造设备(参见海关商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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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为制造燃气轮机发动机/燃气轮机叶片、导轨、壳体等汽轮机配置部件而设计的精密铸造中间产品(包括陶瓷型芯、蜡模模块、壳体),以及专为制造上述中间产品而设计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设备(参见海关商品编号: 、、、、、、、、、、、、).
3、专为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的高温合金、钛合金或金属间化合物等圆盘固体连接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设备(参见海关商品编号:、、、、、、、、、)。 #
4. 为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 1、2 和 3 所列项目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
5.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2、3所列项目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模拟数据等。
技术说明: #
高温合金是指镍基合金、钴基合金或含难熔金属的铁基合金,在600摄氏度(°C)及以上的氧化和热腐蚀条件下能承受复杂应力,仍然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能长期可靠工作。 #
(3) 宇航服窗口相关设备、软件和技术。 #
1. 专为制造宇航服窗户而设计的模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 #
2. 为开发、生产或使用上述 1 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
3.用于上述1所列项目的研发、生产或使用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模拟数据等。 #
(4)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产品。 #
1、断裂强度≥40cN/dtex,初始模量≥/dtex且未加捻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参见海关商品编号:、、)。
2.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柔软无纬布覆膜(无压力)对 1.1g 标准模拟碎片(17 粒模拟碎片 FSP)V50≥700m/s(根据 -2012 附录 B“弹道极限 V50 测试方法”测试)进行测试(参见海关商品编号:(参见海关商品编号:) 当面密度≤ 5.3kg/m2 时。
3、生产上述1、2项所列项目的技术和载体,包括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模拟数据等。
2.出口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证手续海关总署2024年第15号公告,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文件: #
(一)出口合同或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二)拟出口物品的技术说明或检测报告; #
(3)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认证; #
(iv) 介绍进口商和最终用户; #
(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经理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3.商务部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公告所列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物项出口,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
4、经审查批准许可证的,由商务部发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 #
5、申请和核发出口许可证的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文件资料的保留期限,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6、出口商应向海关核发出口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核发的出口许可证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
7、出口商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证范围出口或者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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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口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防弹头盔、防弹衣、防弹嵌件、防弹板(防弹装甲板、复合防弹板)等防护用具,以及用于制造防护用具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纺布靶板,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军产品出口”。 #
9. 本公告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5月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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