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级建造师新政解读:7月明确职称对应关系,申报副高迎来重大突破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针对一级建造师能不能当作中级职称去申报副高级职称给出的回复,引发了行业的热烈讨论。从最开始的“暂时不予以认可”,转变到“马上就要明确对应关系”,这样的一个政策转变,释放出了至关重要的信号。
政策回顾:从“暂不认可”到“即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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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湖南省的人社厅,于留言板那里进行了回复造价工程师职称,其内容为,当下,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暂时是不能够被当作中级职称,去用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 #
但是,最新的回复进行了确认,新的文件已经正式签发了,会在7月下旬公布,明确了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对应工程师职称,这意味着湖南会正式打通一级建造师与职称体系的衔接通道。
湖南省对于一级建造师职称申报政策所做出的调整,这不但意味着旧规走向“谢幕”阶段,而且还代表着新局开启序幕。在7月下旬新文件对外公布之后,建议那些相关从业人士及时予以关注官方所发布的细则,并且要提前着手去准备申报材料,以此保证能够顺利享受到政策所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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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
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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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部发16号经查询呈现为“有效”状态,其内容包含“二、(一)、3.达成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工程技术人才获取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能够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且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湘人社规5号《湖南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四、高级工程师”所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是“取得工程师职称”。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可知一级建造师符合申报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要求。 #
2、有一个名为湘人社发〔2019〕67 号的通知,这个通知是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10 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 条措施》的制度大全,该文件虽然已于 2024 年底过期失效了,但是并没有其它文件去否认一级建造师不能用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并且不能因为造价工程师有两个支持文件,而建造师只有一个支持文件就不予以认可。
3、中办发77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于2017年1月8日发布,一级建造师管理办法是2007年出台,其不可能注写有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内容,人社部发16号意见所称职业资格里面应包含了建造师! #
4、于招投标领域,存在建造师与职称对应问题,在政府采购领域造价工程师职称,也存在此对应问题,于代建领域,同样有该对应问题,绝不能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 #
官方答复:
你好!鉴于湘人社发〔2019〕67号文件已然失效,在新的文件出台以前,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暂时没有办法作为中级职称去申报副高级职称。当下新的文件已然予以签发,将会在7月下旬进行公布,依据新的文件,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对应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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