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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范围规定

2025-10-2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各省相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省内及中央驻豫各单位,省内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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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家及本省推进职称制度变革的指示,现将安排2025年全省职称评定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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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评审范围 #

在本省的所有公司、机构、个人经营单位等(以下简称使用单位)任职,并且与使用单位(包括河南境内注册的外省分支机构)订立聘用协议或劳动契约的专业技术工作者,独立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以及请求评审的中央在豫机构的专业技术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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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专业人才,以及拥有外国人永久居住许可或海外高级人才居住许可的外国专业人才。 #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

四类人员不包括在职称评定之内,分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已经退休的人员,以及今年年底之前符合国家退休标准但还没申请延迟退休的人。 #

二、申报评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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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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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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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依照2025年更新的申报评审规范开展评审工作;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以及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则依据2025年度新出台的申报评审规范与原有申报评审规范在接下来一年内同时适用,从2026年起将完全采用新修订的申报评审规范进行评审。该系列(专业)按既有要求开展申报与评审工作,详细标准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的人才评估(职称)板块内,于申报评审要求专区查阅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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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系列的申报评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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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系列 #

这份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与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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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系列 #

依照国家统计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统字〔2025〕30号)的相关条款,从2025年开始,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成员获取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凭证(国线)之后,若五年内符合任职条件,便具备资格参与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定。从2025年开始,凡是在最近五年内,也就是从2020年起的这五年来,获得了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线合格证书的人,只要符合任职条件,就能够参与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定。 #

(3)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 #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其评审人员构成,系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和全省各级科技馆中,专职从事科普专业工作的职员,若非上述单位,其他机构的科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则可自行申报,或委托全省自然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二)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申报问题 #

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行决定是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的评审,还是参加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年度常规评审,具体申报要求需依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的相关条款来执行。那些符合本省高层次及急缺人才绿色通道具体办法第三条不占编制比例申报资格的人,可以参与本省对应高级职称评定小组的常规年度评定。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行挑选评审委员会,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规范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 〔2022〕253号)中明确的申报流程,去申请评定相应等级的高级职称。高级人才和迫切需要的紧缺人才按固定流程提交材料,统一进行评估,具体审核日期根据提交数量临时确定。 #

(三)关于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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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升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0号)要求,满足条件的青年技术人才能够不占用机构编制名额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评审成功后将被安排在专门岗位上工作。2025年的详细工作计划将另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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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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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1号)的要求,符合相关扶持条件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填写《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登记表》(附件4),由所在机构、省辖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登记,随后将扫描件提交上去申请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定。 #

(五)关于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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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8号)的相关要求,在职的技能人员与专业技术人才,能够依据个人实际状况和具体工作内容,自主选择申请相应的专业类别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选择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相关职业的熟练工种从业者与专业领域专才,可申请对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评定,其工作内容需与所求评定的资格等级及工种类别相吻合或邻近。熟练工种人员借助资格评定平台,能无阻碍地提交申请,不受所在机构岗位配置比例的约束。评审时,不把学术论文、教育背景、荣誉奖项等作为限制条件。若熟练工种人员申请结合实操考核的资格评定,可无需参加理论考试。 #

(六)关于职称转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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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称级别的划分,共有二十七种不同的职称类别,详细的专业目录可以在我们省厅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如果想要申请不同类别的职称,必须先完成同级别的资格转换,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之间可以互相直接申请,但其他类别之间不可以直接进行跨类别申请。工作人员职务调整,需在当前专业领域任职满一年,通过组织评估达标,能够胜任对应工作要求,并展现出色工作成效,才有资格申请同级别资格评定,获得与当前职位相同的同等级别资格认证。每年仅允许进行一次资格评定。调动工作前后相同级别的岗位任职时间可以累积计算,过去的贡献会被承认,不过这些贡献需要和目前从事的行业相关联或者相似,并且必须获得调动之后的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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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申请提升中级资格,不包括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相关的类别,其他类别同类别不同学科领域不再进行评审转换,可以依据长期从事的学科领域进行申请,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和申请的学科领域相吻合。从中级资格到副高级资格、从副高级资格到正高级资格,仍然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评审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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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高校教师评审问题 #

各高校在职称评审人员推荐公示完成之后,相关部门需将本年度评审、绿色通道、破格人员中涉及校级、中层领导及其直系亲属、"双肩挑人员"等人的申报信息通报给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便在年度复核时加强监管。 #

必须依照职位申请、职位评估的规范执行。医学类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临床指导的兼职教员,需在主职岗位上获得相应资格,满足要求的人才能够申请评定教师等级的同等或更低级别的职称。经省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或者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选派到新疆、西藏、青海等地区支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支援期限须达到一年或更长。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在支援地申请评定职称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条件和相关材料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并且要附带委托证明。在支援期结束后,申请信息补充录入时,委托证明需一并上传。原则上,支援地申请的职称应与派出单位计划任用的岗位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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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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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单位的技术专家若想参与河南省高级职称的评定,必须呈报有授权资格的机构开具的授权评定证明,此证明需交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查。省内若某些专业或领域没有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定资格,则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授权评定证明,将相关评审工作委托给省外已经过审核的职称评定组织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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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涉及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或由省直主管部门委派的情况,需由相应单位开具委托文件,比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或省直主管部门,这些单位负责委托省内已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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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级、高级职称的委托评审时,需要由具备自主评审资格的机构发出委托文件,该文件需提交给同级别的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存档,然后委托已经审核并批准的职称评定组织进行具体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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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评委会调整问题 #

2025年,针对全省已满三年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特别是高校等自主评审机构,实施了专项检查与评定工作,依据评定信息,有17个委员会暂时中止了评审权,需待完善相关事项后再次申请评审许可;另有17个委员会被完全取消评审资格。此外,为适应工作要求,新增设了14个职称评定组织机构,详细名单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5年新增设及调整变更中高级职称评定组织机构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53号),以防评审机构登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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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审核流程 #

2025年我省各级各类的评审活动,考核认定工作,答辩考核项目以及职称自主评审,都必须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

单位帐号设立与审核工作,遵循创建者负责管理的规则。国有企事业单位帐号,根据其隶属体系逐级设立,需向主管部门申请;非公组织机构帐号,按照行政区划属地设立贝语网校,要联系省辖市或济源示范区人社部门、航空港区党工委组人部申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驻郑非公有制单位、省民政部门核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向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账号;在省卫生健康委认证的民营医疗机构,应向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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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建立之后,要登录账号,按照规定补齐各项资料,还要提交审核所需的文件。负责账号设立的部门会审查这些资料,如果资料符合设立标准,就会批准;如果不达标,会一次性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

单位管理员在审核通过后,需登录管理平台,进入“人员管理”再选择“单位人员管理”,接着录入申报人资料,由此完成申报人帐户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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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之后,申报人需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入快捷通道栏中的“职称评审”,接着进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再打开职称申报系统,最后进行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就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需要向用人单位咨询,如果忘记密码,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完成后,就要录入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业绩情况。个人务必在规定期限前递交评审文件,若错过期限,将失去当年资格评定资格。递交后需留意审核状态,若材料被退回,必须及时修正不完整部分,并在相关机构审核期限前再次提交。各层级的审查机构不可以更改申请人填写的任何内容,审核完成以及期限届满后不能再次退回进行修改,请申请人仔细填写申报内容,确认准确无误后再行递交,一旦提交就不能再进行变更。提交的资料绝对不能包含秘密信息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管理系统,请在上传之前实施脱密操作。等各层级的审查工作全部结束后,自行打印出《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依照规定将材料呈报给职称评定机构。 #

(四)资质审查步骤。所有层级各类别职务评定申请都要在河南省职务管理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验证,依照“责任到人”的规则,严格把控身份确认环节。申报人的材料真伪和齐全性需由用人单位及职称评审相关机构负责,各级人社部门要审核申报人的资格,确保网络提交的资料与书面材料一致,避免虚报、遗漏或伪造行为。省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审机构承担,省人社部门实施监督并执行抽查。资格评定期间,各层级的评定单位不对申请者的工作成果资料实施学术层面的核查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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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专业资格,需要个人先行递交申请,再由工作单位进行审查和推荐。各级行业管理机构以及人力资源部门,依照既定流程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倘若符合要求,便转交给对应的评审委员会;倘若资料存在缺失、模糊或格式不妥,且不符合要求,则必须即时通知需要修正的全部细节。对于不达标的事项和材料,在退回时执行“一次性说明”,以防止重复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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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定申请的人,在申报成果材料递交完毕之后,就不再受理增补。任职期限的核算到这个年尾十二月份为止。 #

四、关于申报审核问题 #

(一)关于省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

河南省的企业若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参与河南省各层级的资格评定,同样能够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参与外省的评定活动。申请在省内评定的个人必须提交总公司附带公章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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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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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能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人社部门或管理其人事档案的机构提出职称申请。自由职业者所在地的人社部门需提供保障服务,以维护其职称申请权利。没有工作单位的文艺工作者,可以向当地文联组织申请职称评定。 #

(三)关于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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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里没有级别认定的技术专才,只要工作年头够长,贡献比较明显,就能直接申请中级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工作满三年即可,或者本科毕业工作满六年,又或者大专毕业工作满八年,这些情况都能直接申请中级资格,硕士按正常标准评估,本科和专科则按特殊标准评估。已经确定具备初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申请晋升中级资格,并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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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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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专业资格认证必须由个人档案登记机构或劳动契约签署机构提出申请,使用劳务派遣服务的职员应依照规定通过派遣机构提交申请,不可向用工企业提交申请。 #

(五)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

从事特殊评审工作的人员需要填写《特殊评审类别人员申报评审登记表》(参看附件3),然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核和登记,最后才能进行申报。符合特殊条件申请资格的人,在“评审类别”处挑选“评审(特殊条件)”;拥有特殊学历申请资格的人,在“评审类别”处挑选“评审(特殊学历)”;企业里没有职称资格的人申请中级职称,非国有企业里没有职称资格的人、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类工作、退役军人从事技术类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绿色通道等非按部就班申请高级职称的情况,在“评审类别”处挑选“直接评定(特殊条件)”;更改职称类别时同时伴随特殊学历申请情况,在“评审类别”处挑选“更改(特殊学历)”。进入河南省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的,属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的,还有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的评审方式是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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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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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以下情形时,需由省辖市或济源示范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是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接着将审核结果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最终确认,具体包括: #

依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豫人社规3号)的要求进行申报,须填写附件3的内容 #

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号)相关规定的教师,若曾荣获中央宣传部授予的“时代楷模”等荣誉,或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称号,以及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需填写附件3)。 #

外籍人士回国,或在党政机关间调动,从部队转业到公司,首次申请高级技术职称的,B/C类人才,企业家绿色通道,以及其他符合年限要求的申请高级技术职称的(填写附件3) #

4.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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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申报情形或基层优先措施、绿色通道评估确认等事项,由设区的市、济源示范区人社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省人社厅实施监督并进行抽查。 #

公司里没有职称的员工申请中级职称,私营单位无职称的员工申请副高级职称,不需要经过审核和备案,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申报,在“评审类别”中挑选“一次通过(破格)”,依照对应的评审规范里的破格要求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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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列相关“绿色通道”及业务免试等审核事宜依照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开展。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将另行公布。 #

纸质审核流程结束后,申报者需进入申报平台,上传经过审核并备案的扫描件,包括《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随后完成网络上的申报程序。 #

五、申报评审时间 #

(一)全省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及截止时间安排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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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省辖市以及省直部门或单位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高等院校和具备自主评审资格的单位,其职称评审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

(三) 2025年省内所有系列和级别的职称评定工作,务必在12月份结束前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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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工作要求 #

(一)严肃评审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

各地区、各组织(单位)、各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需依照《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及处置指引》(豫人社办〔2025〕61号),构建完善的职称评审风险防范体系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管理系统,明确各级职责,确保评审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参与评审的专家及委员会工作人员必须签署评审守则和保密责任书。各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及评委会执行部门,须对评审环节中出现的或民众反映的违规行为迅速开展调查,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置。 #

各级人社部门需严格监管职称评审全过程,密切监控评委会关键步骤,指导其强化职业操守教育,持续优化评审流程,健全制衡机制,保证评审活动公正透明。 #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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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电子化评审方式,精简申请流程,压缩提交文件数量。广泛实施职业资格认证诚信保证制度,个人申请资格认证和机构推荐都必须履行诚信保证。申请者递交申请文件时,需保证所附学历证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等文件的真实性。严厉打击学术违规行为,对学术作假和职业操守不端者采取绝对否决措施。对违背诚实守信规定的组织和个人,依据相关制度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已授予的专业技术职务,另外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开谴责,明确其责任,还要将其信息录入专业职务评定诚信记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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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

持续扩充评审委员会人才库的选拔领域,广泛邀请大学、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士,以及具备实践经验的基层技术骨干参与,确保青年才俊占有合理份额,中评会同时欢迎部分外地专家加入,旨在改善评委团队的构成。优化人才库的实时维护机制,对于那些年满退职年龄、已经提交退休申请、不再从事本领域技术工作的人选,以及无法有效执行评审任务、收到公众投诉的个人,应当迅速将其从人才库中移除,以此保证评审团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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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市、济源示范区以及省级主管部门需及时核查拟入库的专家评审人员资料,行业监管部门与专家任职机构须对已入库专家参与资格评定活动给予配合,确保资格评定工作能准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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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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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的年度计划需由各评委会的执行机构依据实际状况制定,确保评审材料的接收、核查、归集和会前筹备等事务妥善处理,以便评审会议能依照既定方案准时举行,不允许评审工作延续至下一年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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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审组织机构在公示期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受理与核查工作,然后在预定召开评审会议之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需借助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向劳动人事部门呈报评审实施计划。评审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须向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评审完成情况记录及评审会议记录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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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有关要求 #

提升服务效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评审委员会具体执行单位在申报评估阶段需确保联系方式无障碍,仔细处理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疑问,并积极为职称申请者创造便利条件。增强政治意识,提升对潜在风险的预见水平,有效化解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分歧与挑战。针对民众反映及投诉事项要进行核查,同时依照单位纪检组织的指示开展监督。各评审组织需强化全面分析,拟定职称评定办法及应对计划,科学规划流程,缩短申报者述职等候时段,防止人群过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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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创造良好条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相关行业管理机构要着力整治职称评定中的中介组织。在职称申请和评审环节,各级职称评定委员会及执行单位不能指定或委托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组织、教学机构等提供职称评定相关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需借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及评审组织官方平台,获取有关资格评定申报的指导性文件和公告内容,切莫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所散布的“代理办理”“保证通过”等不实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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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务必注重政策落实。本通知中未涉及的相关职称规定,需依照我省当前政策进行操作。工作中碰到的个别情形和难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进行沟通。 #

点击查看全文进行下载,附件包括:一份关于2025年资格评定申请的日程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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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

3.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 #

4.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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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 | 张国强、朱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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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杨晓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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