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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季谨防诈骗!北京法院公布多起高考招生录取诈骗典型案例

2025-10-1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眼下,各省高考成绩及录取标准已先后揭晓,正值大学招生周期,怎样考入理想的学府深造,成为考生与家长最关心的问题。此刻,部分不法分子趁机现身,借助考生家长的热切期盼一本大学名单,借虚假信息、过度吹嘘、制造报名恐慌等手段进行欺诈活动。北京市各级法院近期通报了数起大学招生诈骗的典型案例。 #

号称有“内部指标” 花20万可低分进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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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窦某的相识过程比较特殊,二人是同在监所服刑期间结识的。检方指出张某涉嫌的犯罪行为系伪造所谓"内部名额",旨在协助窦某为朋友的子女谋求进入某军事院校深造的机会,涉案金额达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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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宋磊表示,当事人声称自己与某军队的负责人相识,对方为其保留了一个名额,另据了解,他打算报考的空军某院校的负责人,正是该军队负责人的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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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某的陈述,窦某并未轻易采信,而是上网核实了相关情况,确认张某提到的军队某副司令员确实存在,解放军某军校校长的信息也核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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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宋磊表示,案发时被告人张某称,即便高考分数不达标,仍有可能进入大学就读,其真实意图是借助内部预留名额完成升学,同时提出需要支付20万元作为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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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最终没能通过“内部指标”进入军校。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声称认识某军队副司令员完全是虚构的。他骗取被害人窦某的20万元,目的是还债。而这笔债,是他用同样的谎言向另一个被害人诈骗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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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机关最后认定被告者张某犯有欺诈行为,决定对其执行三年半的监禁,并处以三万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要求其补偿受害者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二十万元。 #

“二本”分数想上“一本”大学 家长被骗80多万 #

2016年,上海的高考招生制度已经将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合并为单一本科批次进行录取,然而,诈骗分子依然借助“一本”和“二本”的说法实施欺诈活动。安徽省有一位考生的家长就遭遇了此类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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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考生小杨的高考成绩仅够当地二本线的标准,与上海某所重点大学的录取分数线相距甚远,尽管如此,她依然非常渴望能够进入这所位于上海的高校学习。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魏晓田表示,杨某在焦虑情绪驱动下,经人引荐结识了声称具备广泛人脉关系,在高校和教育系统内颇具影响力的万某,万某则保证称一本大学名单,即便分数不达标,也能通过其运作手段进入一本院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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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声称,他跟教育考试院和高校的负责人有联系,掌握内部渠道,可以调整投档比例,让小杨进入重点大学就读,他还十分认真地为小杨的高考志愿选择提供咨询,在此期间就以招待费、办事费等名义向小杨的家长收取了五十万元。录取信息公布之后,小杨没能进入万某许诺的那所一本院校,最终被上海某所私立高校录取,实际上该校的录取标准原本就低于小杨的考试分数,属于常规录取情况。 #

家长对小杨的结局十分愤慨,万某随即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声称可以先将小杨送入这所民办学校就读,一年之后再借助他的帮助,以转学生的身份进入小杨渴望的那所重点大学。为了博取家长的信赖,万某找了个同谋假装扮演不同角色进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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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魏晓田表示,应由相关高校负责人出面,明确承诺来年采用何种途径实现插班就读,并以负责人名义向受损害的考生家属,寄送学校的预先录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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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所谓的预录取通知书完全虚假。小杨真正想去的大学有插班转学的流程,但条件极为苛刻,要求成绩极为优秀。万某以此借口留学之路,反复以帮小杨更改大学分数,帮小杨发表学术文章为幌子,向其家长索要钱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万某向受害人杨某勒索的金额总共超过八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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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机关最后认定万某犯有欺诈罪行,决定对其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同时处以十万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其赔偿受害者杨某八十余万元损失。 #

没参加高考花钱也能读名校?家长被骗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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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没有参加高考,家长动用三十万元通过关系网,企图让孩子进入北京的重点大学,不料经历一番周折,最终就读的仅是大学校办工厂内设的所谓“人才培养项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法院将如何裁定? #

小陈在北京的一所高中国际部就读,原本计划出国深造,但由于某些因素,当年没能成行,也没有参加国内的高考。眼见同学们纷纷进入大学,小陈感到十分焦虑,他的母亲也更为此事忧心忡忡,于是开始考虑是否有可能在国内的一所顶尖学府继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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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的要求十分清楚,希望孩子能和普通学生一样学习、生活。宋某也答应可以提供和正式学生相同的教学资源,并且承诺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后还可以继续攻读研究生。他还领着刘女士和小陈去北京那所名牌大学参加测试并进行了校园游览。然而最终小陈收到的却是这所大学特设培养项目的录取函,而且学习地点也不在大学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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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注意到,这个学习班里的学员学业表现不佳,部分人连高中课程都没完成,最终选择了离校。刘女士觉得,这个现实状况和宋某当初保证的“和普通学生一样学习、生活”的说法大相径庭,因此将宋某告上法庭,主张退回30万元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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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审理后指出,刘女士意图让未参加高考者享受与统招生一样的校园学习生活条件,此举动损害了我国考试体系的公平性与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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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清楚刘女士的打算,双方就此达成了一致,宋女士还帮忙办了些事,所以说宋女士这样做也触犯了法律,违背了社会普遍的道德准则,合议庭的三位法官看法完全一样,认为他们之间的委托合同从开始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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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宋某应向刘女士返还30万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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