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设置过渡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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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编号教职成厅〔2021〕2号,简称《清单》《规范》),结合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专业开考的实际状况,目前对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正在开设的专业名称、代码以及考试计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为确保本次专业调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使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与调整前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实现平稳过渡,我们在充分考虑到考生权益的前提下,决定设立一个针对目前开考专业的专业调整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新、旧计划课程之间的顶替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专业调整及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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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业调整涉及52个专业,其中45个专业对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这包括30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比如,食品营养与卫生等7个专科专业,由于相关规范尚未公布,此次仅对专业代码和名称进行了调整,而专业考试计划的变动将另行公布。具体各专业的调整详情,请参考附件1。
本次专业考试计划的调整依据年度进行新旧计划的划分。在2026年之前实施的专业考试属于旧计划范畴,而自202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考试则被归类为新计划。 #
(三)对某些专业考试计划变更情况的阐述。自2018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在专业名称调整后,出现了一些专业拥有相同的代码,且专业名称中包含多个考试计划,而每个考试计划对应的主考学校也不相同。在此次调整中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我们确保了同一专业代码和名称下只设立一个考试计划,并且之前负责各考试计划的主考学校也将成为该专业的新主考学校。
本次专业调整的过渡阶段将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2025年12月31日结束。在这一过渡期内,相关要求需严格遵守。在过渡阶段,各学科领域继续沿用原有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以及开设的旧版课程计划;对于专科层次的专业,毕业生需按照既定的旧版课程计划完成学业;而本科层次的专业,包括那些在过渡期停考的专业,则不再设立额外的考试科目(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加考科目除外),并且毕业生将依照不再增设额外考试科目但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旧版课程计划进行毕业手续的办理。在过渡阶段,您可以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公告栏查阅《专业考试计划简表》。
自2026年1月1日开始,各专业将启用全新的专业代码和名称,并开设新的课程计划,学生需依照新的课程要求完成学业并申请毕业。
二、专业考试计划 #
各专业的新计划及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2。在过渡期间,我们将公布相关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和考试大纲,请密切关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公告栏,获取相关信息。 #
依据全国考试管理部门的规定起步网校,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无论是来自香港、澳门还是台湾,他们既可以选修各专业所设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此处简称“思政课”),也可以选择不参加思政课,转而学习其他指定的课程。关于具体的报考要求,请查阅附件3。
自2024年1月考试起,护理学(专升本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专业代码:)专业的报考者需依照附件2中该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表所列要求进行。对于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获取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其毕业手续将依照该专业原有的规定进行办理。 #
三、课程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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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实施新的计划方案后,此前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成绩依然有效。学员可依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和《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附件4)的规定,使用已通过的旧计划课程来替换新计划课程。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需按照新计划的规定来计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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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考试开始报名的学生,需依照新的考试方案进行考核,且无需借助课程替代。 #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专业调整政策性突出,影响范围广泛,实施周期较长,各地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及各相关主考学校需予以高度重视,并迅速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公众发布专业调整的相关信息,全面开展宣传和解释工作,以保证新旧专业考试计划的调整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 #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列表(本、专科)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考试计划 #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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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及顶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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