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02号)的相关规定和指示,我省将对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者实施考后资格审核,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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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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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过全部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的人员。 #
二、审查时间 #
2023年8月17日到23日,各地人事考试组织单位负责实施初次资格审核,8月24日到9月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对全省的申请材料开展第二次核查,申请者必须依照审核步骤的相关规定,在网络上提交相关审核材料2024年江苏药士报考条件起步网校,无需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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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4日2024年江苏药士报考条件,省人事考试中心会统一发送短信,告知审查对象查看审查结果,请审查对象根据短信内容,查看个人的审查状态。(在9月4日之前,审查对象在后台的审查状态会持续显示为“审查中”。) #
三、审查流程 #
2023年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线上审核进行,详细步骤如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需要在2023年8月17日到22日17:00之间,关注并查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这个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一些有疑问的考生进行退回,并要求他们在8月22日之前完成补充材料的操作,如果超过了时间没有上传材料,就等于自动放弃了审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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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审查界面里“学信网学历”板块若已展示相关学历学位资料,审查对象无需再提交学历学位的电子文件。 #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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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
2.中专学历的; #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
4.军校成人学历的; #
5.党校学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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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
学历证明、非学历证明及研修班证明并非等同,不能作为资格认证依据。 #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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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4日,审查情况会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的指定区域公布,具体路径为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请相关人士自行登录进行查询。
2023年9月4日到9月13日,江苏人事考试网的专业技术版块公布入选者名单。 #
(三)电子证书打印 #
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的相关条款和指示,人们能够于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获取并核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凭证。 #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
五、虚假承诺处理 #
应试者需依照指定时限完成资格查验,不可递交伪造信息。倘若不符合参选规范,其测试分数将予以作废。对于那些有意隐瞒实际情形,作出虚假保证,或者运用不正当方法获取考试资格等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惩处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命令第31号)执行,其行为会被载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誉档案之中。若涉及违法问题,则将案件移交给相关司法机构审理。 #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 #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 #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 #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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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 #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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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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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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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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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