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11月考试相关安排
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 第4号)的规定,以及《关于认真落实职业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1〕10号)的要求,依据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拟申请资质单位的申请,我委打算在11月'16日组织进行全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集中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
省内进行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是拟申请资质单位的那些担任特定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专业 #
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评价和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等3个专业。 #
三、考试内容
关于切实依照要求落实职业健康范畴“证照分离”改革举措的通知,该通知文号为苏卫办职健〔2021〕10号,其中附录3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 #
四、佐证材料 #
身处在职但尚未退休状态的人员,必须提供自2024年6月起始的,经由申请单位逐月进行缴纳的个人社保记录,且该记录要求从社保系统个人的APP上直接导出。 #
(二)退休后再次被聘用的人员:需要提供退休的证件,这个证件包含退休的时间、批准的单位等要素制度大全,此外须提供劳动的合同,并且还要提供仅仅在申请的单位从业的承诺书扫描件。 #
五、申请程序 #
(一)材料填报,申请单位需集中组织,针对它来填报《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报名表》,也就是之后提到的《报名表》,其可见于附件之中,要准确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之前需认真进行核实,要是重复报送,那么所造成的后果要自行承担。 #
(二)材料审核,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展开行动,针对申请参加考试人员的条件2024年江苏药士考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审核。 #
三,名单要告知,把申请单位里通过材料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委托省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以书面形式去告知。 #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个提出申请的单位,严谨且认真地去组织那些已经通过材料审核的参与考试的人员,让他们参加考试,关于考试的地点以及考场呢,会另外给出通知。要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或者违反了考场纪律,那么这些参与考试的人员的成绩就会没有效力。 #
(二)本次考试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方向。
(三)请申请单位,在2024年10月10日之前,把可编辑的电子报名表报送至邮箱,同时2024年江苏药士考试,要将盖章后的扫描版报送至邮箱,发件人必须修改为申请单位全称,目的是便于反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成绩单。
联系人是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名为王国富的人,电话则是无;联系人还有省疾控中心职防所叫徐艳琼的,电话同样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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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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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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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 #
附件下载: #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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