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建筑考试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但施工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则拖欠工程款

2026-10-0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但施工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则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期为 #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但施工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则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期为( )。   A.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B.确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D.工程实际交付之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