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2023招生章程 录取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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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依照《四川传媒学院章程》起步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地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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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名称:四川传媒学院
2.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
3.学校存在成都校区,其地址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学院街67号 ,蒲江校区也有,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办事处影视路139号 ,阆中校区同样存在,地址为四川省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昊天横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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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四条 学校组建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的职责在于制定招生录取方面的政策,并且要对招生录取工作里的重大事情作出决定。 #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 #
第六条 学校纪委承担着对招生录取工作开展监督的职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会受到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会受到新闻媒体的监督,还会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第八条 学校在录取进程里,能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定的规定,依据生源情形去调整招生计划。想要在招生录取进程当中调整招生计划,这需要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并且还要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准。当在生源人数多且质量好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运用预留计划时,要秉持集体商议、集体决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
第四章 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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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此原则进行,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该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于综合评价基础上完成择优录取。 #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的对象,是那些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来执行这项工作。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所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需求状况,在部分专业的招生进程里设立招考方向(于专业之后通过括号进行注明),学生毕业之际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上面不会显示招考方向,仅仅显示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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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由国家所规定的加分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加分或者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之后所形成的投档分,会作为录取以及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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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准备报考我校播音、主持艺术专业里英汉双语播音这个方向的考生 , 其外语成绩 , 必须要达到100分 (满分是150分) 才行 , 要超过这个分数。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此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们,在进入学校之后,不可以转去修读别的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体检要求,此要求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来进行的。 #
第十六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
第十七条 在我校,对于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是不加以限制的,然而,当考生进入学校之后,全部都是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来安排教学工作,所以那些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是必须要慎重地去填报志愿的。 #
第十八条 其录取成果会依照教育部以及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要求与规定的形式去公布,考生能够登录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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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
1.针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以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论是否分科类投档,都会依照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没办法被满足时,要是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就会依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达满额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会被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航空类专科的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在部分省份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在部分省份同样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这些考生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
第二十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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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也就是直辖市,还有自治区当中,相关专业的招考方式分成了以下这三种情况:。 #
1.对于那些没有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省,以及没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直辖市,还有没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自治区,以及没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专业,考生要做的,仅仅是去参加省级统考,再者是取得专业合格成绩。
2.有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情况,而且是考生生源所在省为直辖市还有自治区这些范围以内,就其未举办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能够直接报考我校的专业校考,并且还必须要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
3.开设了专业校考工作,并且考生生源所在的省,那是包括直辖市、自治区的,举办了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而且要通过省级统考,之后才可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最终还必须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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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四川省内招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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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认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分科类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得以满足,要是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就依据其文化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
(2)除特定专业外,我校承认其省级统考合格分数,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必须达到四川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针对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准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据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得以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那么依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录取尚未满额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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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川省外招考专业 #
(1)已开展校考且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此之外还有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这里说的省包括直辖市和自治区,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校考成绩也得合格。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分科类投档的省,即直辖市、自治区,分科类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不分科类投档的省,也就是直辖市、自治区,不分科类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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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折算公式: #
(文化成绩除以文化成绩总分再乘以一百)乘以百分之三十,加上(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成绩总分再乘以一百)乘以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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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余,开展校考,且为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才行。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而个别要求分科类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则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就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3)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得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实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标准。电影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规定。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条件。对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分科类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不分科类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分科类依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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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的文化成绩,必须要达到生源所在的省,又或者是直辖市以及自治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在不分科类的省,也就是直辖市或者自治区,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开始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网,一直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在个别要求分科类的省,也就是直辖市或者自治区,先进行分科类,然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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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无法满足,当服从专业调剂时,依据我校当前录取尚未满额的专业,并且考生要具备对应专业录取条件;此时按照该专业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会作退档处理。 #
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二十三条 那被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要拿着由四川传媒学院校长签发生成的录取通知书,并依据学校有关要求以及规定好的期限去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要是因为某些缘故没办法按时入学的话,那就应当朝着学校去请假。要是没有请假或者报到超过期限了,除了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的事因之外,就会被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于新生报到之际,会初步审查其入学资格,针对审查过关之人,办理入学手续,给予注册学籍;若审查发觉录取通知与以及等考生信息这类证明材料跟本人实际状况不一致,又或者存在其他违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况,便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之后,学校会在三个月以内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开展体检以及资格复查。复查期间,要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状况,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复核检查期间,被察觉到身体以及心理的状态并不适宜在学校里进行学习,经由学校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做出诊断,判定需要在家中进行调养休息的人员,能够保留其进入学校学习的资格长达一年。
第二十五条 依据国家所定规则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网,学生进入学校时必须缴纳学费以及住宿费等各类费用。学生的学费标准以及住宿费标准是严格依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政策来执行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按照规定的项目,秉持学生自愿且不得营利的原则去收取的。 #
第二十六条 对凡是有着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而言,于规定的修读年限时期之内,修完了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了毕业要求的那些学生,会由我校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而对于符合授位条件的学生,会由我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十七条 符合国家政策的设置,学校有国家奖学金,还有国家励志奖学金,也有国家助学金,另外还有学校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以及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且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渠道。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公布那一日起开始执行,倘若遇到国家法律,以及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出现变化,那么便以变化之后的规定作为准则。 #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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