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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2010-10-11 来源:未知 作者:小鱼

南昌市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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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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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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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

  5、取得博士学位。 #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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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即2010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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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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