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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仅剩2个月!这项税务政策即将到期!!

2026-10-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前言:大家都知道有个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政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这个政策有效期到2018年12月31日,别忘了,否则没法转回小规模了! #

提醒1 #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才可以转回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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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 #

  营改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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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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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5月1日之前成立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回,今年5月1日后新成立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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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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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免填单,办理人员可以帮助打印),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

政策参考 #

  财税【2018】3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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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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