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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会计从业证取消后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2026-10-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通 知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2017年11月5日起取消,我市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中“从业证书申请”、“上岗登记申请”、“证书调出申请”、“外省市证书调入”、“换发证书”、“补发证书申请”相应模块关闭,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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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居住或者工作的人员,如需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打印《天津市会计诚信系统信息采集表》,按信息采集表下方要求携带的相关资料到所属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进入系统方能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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