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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2026-10-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上海初级会计考试报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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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考试报名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咨询电话:021-63770882、63188029、63188356、63188335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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