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下放高级评审权的

新政内容: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施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3〕1号)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打算案中级评委会高级职称评审,已下放中级评审权的高级职称评审,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打算案。 #
新政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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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条件: #
执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9000/rsrc/ww/.html)“标准条件”公布的中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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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报信息,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单位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镇县城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 #
(2)八县县城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递交中级职称评委会成立单位(办事机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递交至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
(3)公示。评审完成后,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公示评审结果。
(4)发文公布。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公布文件。 #
(5)电子证书复印。个人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在线复印电子证书。
依照省人社厅《关于推进职称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精神,为了加快职称工作“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和所需评审材料,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7号)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则网上上传电子旁证材料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结合各系列审查须要和工作实际,具体上报材料以当年度各系列通知要求为准。 #
代办渠道: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快捷入口-四川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系统补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旁证材料和才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同时向单位人事部门提报纸质申请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逐级上报。 #
新政咨询:德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