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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诗的“境”,仍存在不少问题

2024-01-2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明天我们阅读古典诗词,常常将有无“意境”作为衡量诗文好坏的标准。但关于“意境”的解释,至今众说纷纭,没有固定标准。依我的理解,意境,可理解为是诗篇的“意”,与成语的客观建筑,及作者的奇特知性所构成的一种磁场现象。一首诗的“意”,或则说一首诗的寄寓或追求,比较容易明了。而怎样感受一首诗的“境”,就需读者具有的一定的学养或慧根。可以如此说,一首诗的“境”,除了是指它的某种戏曲性场景,或它所达到的令读者瞭望另一个世界的境界,它在客观疗效上还给以了读者一种可栖息之所,使读者在展现了一首诗的“意”之后,仍恋恋不舍,或离去的路上,仍不时地回望垂青。反过来说,一首缺少“境”的诗,常常在读者展现了其“意”之后,便失却了魅力。借此来衡量散文的高低,扰攘的现象就清晰多了,甚至对过去的一些精典散文,以及精典的散文选本,我们也可以获得新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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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三百首》无疑是精典的散文选本,但以明天的“意境”眼光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当代大作家余光中先生就觉得,《唐诗三百首》所选的李白《怨情》“美人菊花台”《玉阶怨》“玉阶生寒露”两首七绝,在“主题和意境上,都颇相像”,是两幅境界清幽的愁思画,现代人的墙上上置一幅,即可由一斑而窥全豹。而他自己推荐的七律《独坐敬亭山》“众鸟高飞尽”《劳劳亭》“天下难过处”等,契合自然之理,意境其实更为高远。实际上,以我的想法,《唐诗三百首》所选入的某个作家的同一类型作品,也可以有层次之分,比如,杜牧的四首“扬州诗”。《唐诗三百首》选杜牧诗十首,其中竟有四首是与南京有关系的,可见杜牧与南京的情感之深,而这四首七律也由于选入了《唐诗三百首》而成了“名篇”。但我们假如以明天的“意境”眼光来考察这几首“名篇”,即便是可以分出层次的,我且尝试由低到高来解读一下。 #

娉娉缕缕十三余,豆蒄梢头五月初。 #

春风十里泉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

——《赠别》(一)·杜牧 #

宋代的泉州,是中国的最繁华之都,除了商业繁荣,“烟花”业也是享誉四海,“扬州圣地也,每重城向夕,娼楼之上,常有绛纱灯万数,辉罗耀烈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锦袍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第273卷)因而,这首《赠别》(一)诗中的“春风十里南京路”不算夸张。通常觉得,《赠别》诗是杜牧在大和九年(835年),由徐州刺史掌主任升任监察御史,离南京赴长安时,为苏州相好的歌妓所写的分别之作。杜牧诗语言俊爽轻利,苍劲甜美,无须过多剖析,通常读者均能明了其诗意。诗的前两句,用深切的笔端,描写了那位妙龄歌女的美艳,她刚十三有余,飘逸美好的舞姿“娉娉缕缕”,而她的外貌的姣美,如三月吐蕊待放的豆蒄花。诗的后两句,则用一种相比突显的手法,显示了小歌女美艳的不同寻常,就是南京所有的佳丽们都站下来,也不能与她相比。后两句中的“春风十里南京路”,由于写出了当时南京城的神髓,而成为传唱一时的名句。应当说,《赠别》(一)之所以能被蘅塘退士选入《唐诗三百首》,自有它的过人之处,但我之所以将它置于杜牧的四首“扬州诗”的最低处,是有我的道理的,从我们明天的“意境”美学来看,《赠别》(一)的出彩之处,在于它的“意”,即杜牧以大师的笔法,描画出了一位不同寻常的歌女的美艳,甜美,但它的“境”的踪迹,却是无法寻找的,无论是戏曲性场景的“境”,还是令读者徘徊其中,瞭望另一个世界的“境”,都几乎不存在。为此,《赠别》(一)是一首别具特色的诗,但还不是一流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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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却似总无情,惟觉樽前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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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悲泣到天明。 #

——《赠别》(二)·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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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觉得,《赠别》二首,同献给一个妙龄歌女的,我以为不一定,一是杜牧在南京的风流账多矣,不会将情感仅寄寓在一个歌女头上;二是《赠别》(二)所描写的复杂深邃微妙的男女之情,《赠别》(一)中的尚十三余的小歌女,应是无法感受的。其实,肯定地说,这首诗是描述了一对情人离别的场景:诗的前两句,描写了别筵上,一对情人怨愤相向,由于爱得太深,割舍难分,一时竟找不出合适的方法来抒发自己内心复杂的情感,反倒变得像是无情似的。想说一些高兴的话,打破别离的悲凉,却怎样也难以强颜欢笑,反倒是碰杯解愁愁更愁。诗的后两句,暗喻别筵上的一支燃烧的蜡烛,进一步描写一对情人的割舍难分之情:蜡烛不停地燃烧着自己的心,流着泪,在时间的熬煎中,直到绝望的天明。《赠别》(二)成功地描写一对情人割舍难分的复杂情感,在“意”上可与《赠别》(一)相抗衡,而它超出《赠别》(一)的地方,是它已拥有了某种“境”,即一种曲艺性场景——虽然尚不是高层次的“境”,起码,读者的眼前已现出了这样的场景:一对情人怨愤相向,悲伤万分。别筵上的一支蜡烛在无言燃烧,垂着烛泪,估算着割舍难分的时间。读者不知不觉中已身临诗境,久久隐没,感受着一种复杂而深刻的人类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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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江湖载酒行,楚腰修长掌中轻。 #

六年午觉南京梦,博得青楼薄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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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怀》·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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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前后三次来过南京,第一次是大和五年十二月(832),时年30岁。当时,杜牧在宣歙观察使沈传师账中做亲信,受委托到南京拜访前丞相、新任兖州刺史牛僧孺。这次居扬时间约一个月。第二次是大和六年六月,时年31岁。杜牧应牛僧孺之约,在其幕中做推官,后转为掌主任。至835年任监察御史分司东都离开南京,前后时间约三年,是杜牧在扬时间最长的一次。第三次是开成二年(837),时年35岁。在徐州任职的杜牧因父亲杜顗在南京截肢,便告假离开新乡,带着大夫到南京看父亲。这次居扬逾百日,但远不足一年。因而,《遣怀》诗中回望的“十年”,应是泛泛意义上的数字或一种觉得中的数字,且是指向着第二次居苏州的五年光阴。这五年岁月里,杜牧与青楼女子往来甚多,诗酒风流,放荡恣肆,《遣怀》一诗,表层上看,堪称是他的“浪子回望”。诗的前两句,写自己潦倒江湖,每日喝酒作乐,在这些美丽的歌女们之间消磨时间;后两句的意思是,就这样不知不觉六年时间过去了,像在南京做了一场大梦。惟一所得的,是在青楼群落下个冷情负心的声誉。《遣怀》诗之所以比《赠别》二首好,有这样的理由,首先,是它的“意”特别出众,且有多重之“意”。这首诗的表层之“意”,其实是一首浪子悔过诗,尘缘如梦,不堪回望,但它的深层之“意”,则是感叹人生蹉跎,自嗟叹才不遇,但是这些感叹,自残,是以一种调侃的形式写下来的,这就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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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怀》诗是古典诗中一首罕见、难得的“自嘲”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另一首“自嘲”诗,就是鲁迅先生的“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了。其次的理由,是这首诗的用典好,浑融入诗,极大地扩宽了这首七律的诗性空间。首句中的“载酒行”,实来自唐代竹林七贤的“刘伶酒醉”,刘伶外出时,车侧总挂一壶酒,终日酩酊,随车携一锄头,称何处醉倒,即葬——由此,这则典故给这首诗添了一抹不满社会黑暗的色调;第二句的“楚腰修长掌中轻”,运用了“楚灵王好蜂腰”和“赵飞燕掌上舞”两个典故,表面是歌颂南京歌妓之美,背后是暗示自己也曾帝王通常的快乐,可这所谓的帝王通常的快乐,与首句的“落魄”并置在一起,就构成了一种惊心动魄的反差,反讽,更凸显了这“落魄”的悲凉。第三句中的“扬州梦”,虽然就是“唐槐梦”,杜牧写《遣怀》诗时,唐传奇小说《南柯刺史传》已广为留传,小说表述到,徐州刺史门下小官拓跋棼宅前有棵古槐,遮天蔽日,一日,拓跋棼槐下酣饮后入梦,被两个使臣邀去,步入树洞,步入了大槐国,被招为驸马,后又派往黄粱郡任刺史,享尽荣华富贵……梦醒后,自己仍躺在大柏树下。这棵大柏树,至今仍屹立在南京老街的驼岭巷深处,这“唐槐梦”,或则说“扬州梦”,使第二句的“楚腰修长掌中轻”的日子杜牧的诗中画,更变得虚幻,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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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隐约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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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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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常州韩绰判官》·杜牧 #

《寄常州韩绰判官》是杜牧有代表性的名篇之一,有“意”有“境”,意境高远,全然相成,因而,是四首“扬州诗”中写得最好的。诗的前两句,作家有如一个高明的画师,泼墨出一幅南京夏日图:天际青山绵亘,若有若无,水碧如带,绵亘不断。空气中杜牧的诗中画,已犹疑一丝春天的萧索,而扬州的大地,仍然暖意青翠;后两句,作家将读者引至知名的南京月下,作家徐凝有诗句“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杭州”,可见南昌的月下世界之美。这儿,涉及到一个关于“二十四桥”的公案,明朝沈括觉得是二十四座桥,飘散在南京城中,《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一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另一说觉得就是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摇橹录》卷十五称:“二十四桥即刘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我以为,在这首诗中,还是理解为二十四座桥好,一来这洒落的二十四座桥更为显示了南京的水乡特色;二来扩宽了月下世界的空间,使诗境更显飘渺;三来与最后一句诗的配合也更符合逻辑。这么,后两句诗就可以这样地来读:在这浩渺飘渺的月下,这银色美好的世界,我的同事,南京城中的二十四座桥,你在哪一座桥上教美人吹箫呢?这一首诗的“意”好,既重温了与旧友深厚的友情,抒发了对已逝的苏州美好光阴的想念,同时亦是一首奇特的唐时南京歌颂诗。至于这首诗的“境”,则更为出众,一幅幅如画的场景,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而由此合成的“意境”,形成了一种真正的磁场魅力,使读者徘徊其中,感染其中,陶醉其中。诚如《唐人万首四言诗选评》的评语:“深情低调,唐代中绝作,可以比肩盛唐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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