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海泉学校违规招生宣传等行为被市教育局严肃处理
运教基函〔2023〕137号
各县(市、区)教科(育)局,市直中小学:
近日,新绛县海泉学校,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置若罔闻,对《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和高考成绩排名”的通知》的规定不屑一顾,对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然不顾。在运城市及临汾等地,多次违规开展高考成绩宣传活动,还借助媒体大肆予以报道;该校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才结束之际,就违规进行高收费,招收部分高中借读生;在初一招生进程中,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等行为,严重违背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违反了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新绛县海泉学校,在全市竭尽全力强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这般形势下,亵渎了运城教育那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其影响极为恶劣,为严肃纪律,经由市教育局深入研究,决定针对新绛县海泉学校的违规行为作出如下这般处理: #
1. 责令海泉学校,马上停止违规开展的高(中)考宣传工作,即刻清退所有违规招收的借读生,立刻退还所有违规收取的借读费,还要做好相关学生跟家长的解释以及善后工作。 #
责令海泉学校马上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学校所有违规行为,要是整改未达要求,将停止其2023年普通高中以及初中招生工作。
3. 将海泉学校2023年全体个体及集体所获评优、评模资格予以取消,且于全市范围之内作通报批评处理。海泉学校董事长以及校长需要向县教育部门作出深刻书面的检查表达之后,再向市教育部门展开同样深刻书面检查的提交。 #
首先,新绛县教科局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进程里,针对辖区内海泉学校的多次违规行径管理欠缺力度,致使海泉学校违规办学之风愈发严重,进而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其次,市教育局决定对新绛县教科局进行全市范围的通报批评,并且责令新绛县教科局向市教育局撰写深刻的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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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教科局要对市教育局针对海泉学校作出的处罚措施,全权负责使其落实到位,并且要协助该校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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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各县(市、区)的教科(育)局,以及学校,能够以此为鉴,严格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新绛县海泉学校,还有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高(中)考宣传工作、严禁违规补课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切实地履行好主体责任新绛县海泉学校,凭借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进而为教育强市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运城市教育局 #
202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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