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如何注销一级建造师

广东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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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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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加盖印章后报省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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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省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同意后,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后注销一级建造师。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时,如果注册单位已经不在广东注册,需要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缴销注册证和印章,再按照正常注销流程进行操作。此外,如果申请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的人员不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向省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个人终止执业声明。 #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者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
广东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如下: #
1. 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该事项的属地市--惠州市--住建--市住建局,并在线进行个人实名注册认证。 #
2. 申请人进入办事栏目,找到该事项的“在线办理”,并点击进入办事系统。上传已准备好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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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入“事项材料审核”页面,点击“查看材料”,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中所需材料。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事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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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完成后,等待审核结果,如果需要现场办理,按照指引到窗口办理即可。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取更多信息。 #
广东注销一级建造师注意事项如下:
1. 准备注销材料:包括本人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解聘合同(注意:解聘合同需要公司盖章,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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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销提交: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意注销前要确认已经不在原公司挂靠,且要确认原公司已经将你的信息从新公司解出,否则无法注销。 #
3. 注销审核时间:注销申请可能需要1-2个月才能完成审核。 #
以上就是注销一级建造师在广东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流程和时间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