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机构
国家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机构是住建部。注册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制订。 #
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机构是住建部。 #
一级建造师需要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住建部会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证书也会通过住建部官网进行公告,届时可以查询真伪。 #
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机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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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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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专业必须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不符合专业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
申请人的学历和工作经历应与工程建设活动相适应。 #
必须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申请表。 #
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罚,执行期满后才可以申请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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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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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申请人的聘用单位发生了变化,申请人需要到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交回原执业证书。新聘用单位需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以证明申请人确实被新聘用单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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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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