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汇算清缴减什么及费用扣除详解
时间又到了企业每年都要做一次的那个大算账, 就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这个时候。不少人心里头会犯嘀咕, 在把总收入加起来的时候, 里面总有一些钱是非征税的收入, 也有一些是免税的收入, 这些都必须要从总数里头拿出来减去。 #
所以呢, 那些不征税的钱和免税的钱, 到底哪里不一样? 每种情况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这大家伙儿都得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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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小编来为大家进行的详细的知识内容的普及和介绍工作。 #
从目前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角度来看, 针对企业所产生的整体收入规模, 在理论分类上会被明确地拆分成两个不同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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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 #
企业所得税的范畴里面所包含的那种, 需要被立刻计入进去的收入。
不属于
企业所得税收入征核范畴所涉及的, 也就是那些被归类为不征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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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质这一方面来看, 并且结合其根本来源进行剖析。
不征税收入, 并不是企业通过那些具有营利性性质的活动所获取的经济利益, 基于这种状况, 因支出与不征税收入相关联而形成的相关费用, 以及因为形成了具体财产而后计提折旧和摊销的相关金额, 均不被允许在税前实现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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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收入是属于企业进行的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 这个征税收入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 另一部分是不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 免税收入是属于其中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
二、关于不征税收入, 到底包括哪些范围。 #
企业所得税里, 所谓的不征税收入, 主要就是指那些财政拨款。还有, 就是那些依法收取并且纳入到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再有就是政府性基金。最后, 还包括由国务院去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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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税〔2011〕70号文的规定,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那里, 或者是从他的那些相关部门那里所取得的, 应当算进收入总额里面的财政性的资金。只要这个钱同时满足了下面提到的那些条件那么就可以把它当作不征税的收入看待了。
在处理应纳税所得额的那个计算过程中可以把这笔钱从收入的总金额里头给减除出去。 #
企业方面能够提供那些规定了有关资金具有专门用途的, 用于下达资金的正式文件。 #
由财政部门负责拨款, 或者是其他那些负责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 他们对这笔资金有着专门的资金管理方面的办法, 或者是有着具体的管理方面的要求。 #
企业在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进行核算时, 需要对其实行单独核算。 #
三、免税收入的范围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它所配套的实施条例里面所给出的规定, 那些被称为免税的收入种类一共有四种。 #
1.国债利息收入 #
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 并因此取得的国债所对应的利息, 其核心定义就是这笔来源于国债的利息所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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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要是居民企业之间,并且是那些符合了相关条件的话, 它们收到的、属于股息以及红利等等这种关于权益性质的收入。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这些权益性投资收益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它是指那个居民企业直接去投资其他居民企业, 从而拿到的那种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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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个例外情况是不包括在内的。这个例外就是如果连续持有某个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并且是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就不算在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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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些在中国的内地设立了一整套的办事架构或者营业地点的, 并且它们被认定为来自境外且非本地的这类公司实体。它们在从咱们这边的居民企业里拿到了一系列的钱, 包括那种名为分红和奖励的资金类型。而拿这些钱的前提是: 这些投资回报必须得跟他们在咱们这边设立的机构、场所之间存在着那种实实在在的关联关系才行。
对于因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在流通市场交易中的股票时间少于十二个月而获取的投资收益, 这部分内容是不被包含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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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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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非营利组织, 他们所取得的收入里, 不包含他们在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时候所赚到的那些钱, 不过, 如果国务院下面的财政和税务的主管部门他们有另外做出规定的话, 那就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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