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解读:线上+线下双轨管理,如何科学提升队
第一章 总 则
目的是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使其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进而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许昌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再结合我省实际情形,制定了本办法。
#
第二条所指的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是这样一种管理机制,它是由公务员管理部门来实施的,该部门会在划定每一培训项目(每一个培训课程)一定数量的学习分值的基础之上,把学分当作计算的单位,据此去记录公务员的学习培训方面的情况,并且会在年末依据学分累积的各种状况来开展培训考核 。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全省行政机关处级以及以下的公务员,还有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处级以及以下的人员。 #
第四条提到,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是遵循一定原则的,这些原则涵盖统一规划,涵盖分级实施,涵盖客观公正,还有涵盖注重实效的特点 。
第五条,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当中,公务员管理部门是本辖区之内给公务员培训开展学分制管理的主管部门,会按照各自所拥有的干部管理权限,去综合管理培训计划备案,学分设置以及学分审验等相关事项。公务员所在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培训学分的登记管理,还有培训考核等工作。 #
第二章 学分的设置 #
第六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啊,它是由两部分所构成的,一部分呢是线上学分,另一部分呢是线下学分。那线上学分指的是什么呢?它指的是公务员去参加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在线学习从而获得的学分。而线下学分又是什么呢?它是指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之后获得的学分,还有参加集体学习所获得的学分,以及参加自主选学得到的学分,再者是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取得的学分,另外呢,是参加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其他培训得以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当中的公务员管理部门依据以下标准,统一去设置各个培训项目的学分分值,随后将其予以公布。 #
(一)关于线上学分的分值计算,参与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在线学习,或者参与其在线考试,按照设定好的分值来计算学分。 #
线下学分分值计算如下,参加集体学习或者各类短期培训班,1小时会計1学分,要是超过半小时但不足1小时就計0.5学分,而不足半小时的是不计学分的,参加培训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这种脱产培训并且通过考核的,每天計7学分,在职参加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計20学分,在职通过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当年計10学分。
#
第八条,推行公务员培训计划备案机制。各个单位年度培训计划,要于当年3月底之前、朝着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去备案,临时增添的培训项目,需在开班之前5个工作日备案。没经过备案的培训,不算作学分。
第九条,公务员进行培训之际,存在下列情形当中的任何之一,便不会计算学分,并且会依据具体状况在恰当的范围之内给予通报 。 #
参加的是那种脱产培训,所请的假期间是不算学分的,要是缺勤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那么当期培训是没有学分的。
(二)无故未参加组织调训的,当年线下学分按零分计算。
(三)于学分登记之时,以及审验的进程当中,实施了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在当年,该类学分将会按照零分来进行计算。 #
四、若有人参加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在线学习 ,其中使用了技术手段来作弊 ,那么其线上学分将会被清零呢 ,并且要视具体情况对此给予处理 。 #
第十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以一年作为一个积分周期。处级公务员,每年总学分不得低于110学分,其中线下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线上学分不得低于80学分;线上学分中必修学分不得低于56学分。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总学分不得低于100学分,其中线下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线上学分不得低于80学分;线上学分的必修学分不得低于56学分。
#
在第十一条中,若存在因健康状况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从而难以达成以上所提及的学分要求的情况,那么由所在的单位依据实际的状况,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出具相关的证明,之后报送至同级的公务员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后,便能够延期完成或者免于培训。
第三章 学分登记 #
分条来说,第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要实行公务员培训学分登记制度。这个制度要依托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学分登记系统,针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获得学分的情况予以登记,最终达成培训学分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三条,线上学分登记,公务员若参加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在线学习,以及在线考试,完成相应课程学习,或者考试之后,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系统会自动进行线上学分登记。 #
第十四条,线下学分登记。公务员参与各类培训所获取的线下学分,在经由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审验之后,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把其线下学分录入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 院系统进行登记。
#
参加各类线下培训的情况,依据公务员培训计划备案表、调训通知、考勤记录、培训照片、考试成绩或者结业证书等,在培训结束之后,由公务员所在单位在20个工作日之时,报给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进行审验制度大全,之后再由公务员所在单位予以登记。 #
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以学历学位证书为依据,以各类专业资格证书为依据,公务员本人提请本单位,本单位报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审验,然后由公务员所在单位予以登记。
第十五条,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需高度重视培训学分登记工作,严肃对待工作纪律,明确专人进行负责,如实去记载培训学分,及时更新完善学员信息,要保证登记信息真实且准确。 ,公务员所在单位也应高度重视培训学分登记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专人负责,如实记载培训学分,及时更新完善学员信息,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
#
第四章 培训评价与结果使用
#
第十六条,推行公务员培训评价制度,对公务员年度学分完成状况予以评价,对其学习态度以及表现加以评价,对其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做出评价,还要对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价。 #
第十七条,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来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评价,培训评价能够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一起同步开展,评价程序是这样的:
(一)自我评鉴,公务员于《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内,于所述学习情况栏,填录年度学习情形 。 #
二,确定等次,单位依据公务员年度学分,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培训成果转化等情形,评定合格,不合格等次,培训学分未完成的,年度培训评价为不合格,把培训评价结果填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培训完成情况栏 。
#
第十八条,公务员培训评价得出的结果,应当被用作公务员考核以及任职晋升这两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培训评价结果跟公务员年度考核相联合,培训评价不通过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单位年度培训学分合格率没达到90%的,适度削减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单位平均学分较为靠前许昌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并且参训率与合格率都达到100%的,适度调高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
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培训评价得出的结果是会同公务员的任职相互结合起来的,当针对公务员展开任职考察这个行为的时候,是需要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当作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来看待的。
第十九条对,贯彻培训政策法规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履行学分制管理职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学分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给予批评教育直接到组织处理,针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那些公务员,是这样的 。
#
第五章 组织管理
#
第二十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以负责,省公务员局具体承担,对于省直行政机关处级以及处级以下的公务员,还有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处级以及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其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由二者负责,并且要做到全面合理,同时,还要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学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达成完善有序。
#
第二十一条,将实行学分制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定期或者不定期,针对各单位执行学分制的情况,展开督促检查以及实施通报。 #
第二十二条,各级行政机关所属的公务员管理的部门,以及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严格地把本办法执行好,要自觉地接受来自组织方面的监督,还要接受群众给予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施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所印发的《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67号)在此时同时废止。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