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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注意了, 12月31日之前千万别忘了做这些事!

2026-10-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2018年余额已不足就只剩不到10天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很多政策截止时间都在2018年12月31日。不管是巧合还是特意扎堆,初级君给大家总结一下在这个时点的几个您不能忽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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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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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超过期限就无法转回小规模了! #

  转登记要点回顾: #

  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

  1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才可以转回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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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营改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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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8年5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已经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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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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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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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地税合并过渡期即将结束,全部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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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各省国税局监制的发票即将停用,在此之前取得的这类发票,我们会计朋友们要抓紧时间入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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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下面这件事又要注意了,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一定要记得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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