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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实施要求及考官要求

2026-10-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实施要求及考官要求 #

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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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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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

5.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

6. 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

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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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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