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估价师知识之物权法基本原则
终点】
【来源:未知 2011-03-30 作者:2011年土地估价师知识之物权法基本原则
2011年土地估价师知识之物权法基本原则
第一部分《物权法》
(一)《物权法》出台背景、实施时间:
1、《物权法》出台背景及实施时间: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物权法》重要条款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五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例题:土地产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方式是( )。(2006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A.登记
B.交付
C.占有
D.使用
答案:A
解析:法规考核点。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式,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例题: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 )规定。
A.宪法
B.法律
C.法规
D.部门规章
答案:B
解析: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例题:《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 ) (200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试题)
答案:×
解析:《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第一考试网(www.onekao.com)所提供的2011年土地估价师知识之物权法基本原则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相关链接
- 07-042011土地估价师:相关法律之民
- 06-24土地估价师辅导:地籍档案管理
- 06-24土地估价师辅导:标定地价概念
- 06-24土地估价师辅导:国有建设用地
- 07-282011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理论
- 07-262011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
- 07-282011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理论
- 06-24土地估价师辅导:地价监测点更
- 04-132011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
- 06-08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估价概论
上一篇文章:上一篇:2011年土地估价师知识之物权的保护
下一篇文章:下一篇:2011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1
版权声明:如果本考试网站所转载的“2011年土地估价师知识之物权法基本原则”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ziyu320@qq.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